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七大片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021年版)》(以下简称《管控要求》)正式发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明确了管控要求,并针对各片区环境特征,有针对性提出七大片区的管控重点。
今年2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全区划分为七大片区、1323个环境管控单元。为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编制技术组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制定并发布了《管控要求》。
根据《管控要求》,北疆北部片区重点阿尔泰山、准噶尔西部山地等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功能维护;伊犁河谷片区重点维护伊犁河上游山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克奎乌—博州片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多样性维护和荒漠化防治;乌昌石片区大气污染治理,建成区及周边敏感区域不再布局建设煤化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项目;吐哈片区荒漠化防治和水资源利用率提升;天山南坡片区塔里木盆地北缘荒漠化防治,保障生态用水和博斯腾湖综合治理;南疆三地州片区绿洲边缘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据了解,《管控要求》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当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等环境管理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管控要求》进行调整。
同时,全区各地州市已按照《管控要求》,在识别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结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发布了各地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及辖区各县市具体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声明:来源于铝云汇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我们将及时给予处理!